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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代表:推动慈善法落地落实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
郑功成表示,慈善法的修改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通过以法促善、依法行善,体现了对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和走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之路的追求。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确保慈善法落地落实,关键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为慈善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环境。慈善法的修改聚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聚焦慈善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法条中的不少新内容都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加强普法宣传,让慈善组织及其他慈善活动的参与者明确法律条文的含义和具体规制,教育、引导慈善组织树立慈善法治意识,全面落实慈善法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让人人都懂法用法,依法行善。
二是加强政府监管,确保慈善事业规范有序发展。强化政府监管包括组织监管与行为监管,前者是对慈善组织的监管,后者是对一切与慈善相关行为进行监管,特别是对以慈善之名行欺诈之实行为的监管,要通过有效监管来维护合法的慈善组织与合法的慈善行为,同时惩治不法行为与违法现象,保障慈善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在强化监管的同时,还应当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监管服务的质量,充分发挥监管的正面引领作用,为优秀的慈善组织提供更大的自主发展空间。
三是完善配套规定,确保慈善法落地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全面有效实施,需要配套性规定加以细化,要确保法律的授权性条款能够同步推进,抓紧做好相应的政策储备,要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措施,保障新修改的慈善法有效实施。
民进中央: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目前慈善事业发展的现实情况与助力共同富裕的要求之间还有不小的差距的问题。民进中央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立国家层面的慈善事业议事协调机构,完善慈善组织监管体系。可将宣传、社会工作、财政、民政、税务等与慈善事业发展相关的部门纳入其中,形成慈善事业发展的多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出台权责清晰、可执行性强的监管措施;建立透明、立体、全流程的慈善组织监管体系,全方位公示慈善组织收、支情况,同时建立慈善领域第三方评估机制,促进阳光慈善。二是完善慈善组织配套支持政策,优化慈善组织涉税资格认定。国家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大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建立慈善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慈善组织发展;指导各地、各部门建立慈善组织资格认定、免税资格及税前扣除资格三项认定一站式办理渠道;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在制定企业扶持政策时,将慈善组织纳入扶持范围。三是建立慈善大数据中心,加强慈善领域信息共享及顶层设计。由财政、民政部门牵头,开发慈善组织财务系统,结合一些地方的成熟经验,构建慈善组织收、支监管体系;建立国家慈善大数据中心及数据管理平台,建立统一用户中心,接入公募平台、个人求助平台、慈善组织财务系统及民政相关系统,并建立慈善数据规范标准及共享交换平台;加大慈善数字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力度,推进政府、慈善组织、捐赠人等之间相关业务的数字化改革规划。财政部、税务总局推动捐赠票据数据信息共享,让捐赠税前扣除实现一键抵扣。
邓琳委员:鼓励和引导社会公益慈善力量以慈善捐助等方式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重庆市委会副主委、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
针对当前各地老年食堂运营模式不清晰、服务类型单一化等问题,邓琳建议,鼓励多元参与,创新服务模式。结合社区群众收入、老年人实际情况、市场发育程度等,因地制宜选择老年食堂建设模式。支持有社会责任感、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老年食堂,支持有条件的单位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务,整合街镇村社、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资源参与老年食堂运营,大力发展结对搭伙、志愿服务等助餐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助餐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乡贤等社会公益慈善力量以慈善捐助等方式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动员低龄老人、党员、社区工作者开展帮厨和送餐等志愿活动。
欧阳华代表:高质量社会救助需要社会力量的深度参与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宜兴市西渚镇白塔村党总支书记)
为了社会救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欧阳华提出了四点建议。
“高质量社会救助要坚持社会救助与社会经济的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其兜底保障和促进发展的双重功能,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切实为服务对象赋能增能,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欧阳华建议,构建发展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促进社会救助由“被动输血”向“主动造血”转型,把救助制度优势转化为共同富裕效能。
高质量社会救助要从物质救助为主拓展到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等综合型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在新形势下,健全完善高质量社会救助体系不可能由政府独立完成,而是需要社会力量的深度参与。”欧阳华同时建议,进一步拓展高质量社会救助的发展路径。一方面要线下做实,强化“网格+社会救助”联动机制,主动发现,摸清底数,并积极鼓励专业社会组织等参与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运营,发挥好“救在身边”的重要作用。
盛弘代表: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益心为公”志愿者履职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荣华第四居民区党总支书记)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推动的互联网平台,是为弥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而部署建设的集线索提报、线索评估、专业咨询、参与听证、跟踪观察及信息咨询等六大功能为一体的互联网平台。
“‘益心为公’志愿者既是检察机关的信息员、观察员,也是宣传员,他们借助各自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为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提供智力支持。社会各界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形成了公益保护新格局。”盛弘代表表示。
“现在,不论是提供案件线索、参与公开听证会、举行磋商会议,还是到整改现场‘回头看’,都有‘益心为公’志愿者的身影出现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一个个案件中,他们与检察官双向奔赴,实现了公益保护的目的。”一直以来,盛弘代表对检察工作十分关注,曾多次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专题研讨会、公益诉讼回访、普法宣传等工作。她建议,检察机关多组织专题培训会,提升“益心为公”志愿者的精准履职能力,运用大数据积极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保护新模式。
来源:中国慈善联合会
审核:施俊玲
编辑:陈泆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