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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一 落实设备购置支出 加强药品耗材管理
2023年12月30日,国家卫健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20条重点任务和要求,对县域医共体的外部管理、内部运行、完善服务、支持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具体目标是:到2024年6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底,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到2027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方面,《意见》指出,根据成员单位能力基础,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统筹建立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服务能力。
县域医疗能力建设过程中,设备采购需求必不可少。
《意见》指出,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地方政府根据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
中央财政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县域医共体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地方政府新增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向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
此外,《意见》还指出,要加强县域医共体内部经济运行分析,严格内审管理,合理控制成本。加强药品耗材管理,实行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
统一县域医共体内信息系统,加强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县域医共体内的应用。将远程医疗延伸到乡村,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
稳步推进县级医院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对适宜基层开展的部分病种,逐步探索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
二 基层器械采购需求升级
近几年,县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不断提升诊疗水平,与此同时,在设备配备方面的需求也在提升,县域市场购买力不断增强。
去年12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的通知》,其中明确了设备配置评价条款。
其中,乡镇卫生院设备配置评价要求如下:
【C】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配备相关设备,配备必要的中医药服务设备。配备“基本设备和中医药服务设备清单”中的90%以上的基本设备,并配备6种以上中医诊疗设备和康复设备。
【B-1】配备听力筛查仪、视力筛查仪,心理行为发育筛查量表及软件等工具。
【B-2】配备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
【B-3】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血凝仪、生物安全柜、十二导联心电图机、空气消毒机、麻醉机、呼吸机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见附表3)
【A】配备胃镜或CT等设备、配备急救型救护车。(见附表3)
同年10月,财政部发布《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资金共计4.56亿元,重点用于三大方面:
一是提升基本诊疗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配置和升级医疗设备,包括CT(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DR(直接数字化X射线摄影)、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二是提升急诊急救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配备院前及院内急救设备,包括除颤仪、心电监护仪、心肺复苏仪等。三是提升远程医疗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配置远程医疗服务相关设备,推动与上级医院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检查、互联网复诊等服务项目。
国新办去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十四五”期间,国家、省、市县分别支持建设不少于750个、5000个和1万个临床重点专科。争取在人口规模较大的城市使其医疗机构能够达到三甲医院水平。全国至少1000家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重点推进1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
来源:赛柏蓝器械
审核:施俊玲
编辑:陈泆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