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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1月4日下午,山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的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
文件提出要分批加快推进集采医用耗材全流程监测,先行上线国采冠脉支架监测功能,2024年底前实现各批次在执行的集采医用耗材监测功能全面应用。
在监管上,首先针对医疗机构一端:
不断健全监测通报制度
各批次集采结果落地执行第3个月起,各地医保部门要对医疗机构中选产品进院情况开展排查梳理,督导相关医疗机构尽快履行协议。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通报提醒。
确保完成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
未完成约定采购量、非中选产品使用量占同品种药品耗材总使用量的比例高于50%,相关品种视为考核不合格。
提升中选产品院内管理水平
对于大量使用高价非中选、可替代药品以及不落实相关医用耗材系统(组套)采购政策,大量使用超过该组套中选价的,医疗机构在收到通报后要及时传导至医务人员,不断提升院内管理水平。
对于医药企业一端,文件明确设置带量采购耗材配送率低于80%、60%、30%的不同警戒线。
如果中选企业出现下列问题,将被给予减少约定采购量,禁止参与集采、以及纳入失信惩戒黑名单的严厉处罚!
01 对于配送率低于80%的中选企业予以报量风险提示;
02 对于配送率低于60%的中选企业减少约定采购量;
03 对于配送率低于30%的中选企业不接受参加集采。
可以说,在这套机制之下,无论是医疗机构采购量不达标、违规使用非中选,还是相关企业若出现中选产品供货不及时、配送率低、配送供应不到位等各类行为都将无处遁形!
全国落地!
耗材集采进入全流程监管时代
实际上,2023年一整年中,针对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全环节的监控和检查,已经开始在全国密集落地!
从23年3月,国家医保局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便明确提出,23年将聚焦集采“后环节” ,启动全面监控。
紧接着23年4月,山东省便率先响应落地,全面依托国家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全面开展带量采购药品、耗材的全流程监管。
23年6月,天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监测和通报工作的通知》,明确进一步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监测和通报。
同样也是6月,青海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各市(州)医保局每半年向省级报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监测工作情况汇报,确保集采中选产品报量准、供量足、用量实。
紧随其后8月,山西省也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采购使用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实时监测、分级管理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以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集采产品需求量填报、协议签订、中选产品供应、采购执行等行为,强化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管理!
如今2024刚开年,山东省又再度出台文件。显然,耗材集采全流程监控时代正加速而至。全国统一的招采平台将充分释放信息化、精准化监测威力,无论是医疗机构报量还是院内使用,还是耗材企业供应配送,都将被这张无形的“大网”纳入其中,迎来全方位的监管!
来源:山东省医保局
审核:施俊玲
编辑:陈泆璇